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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紧缺人才引进暂行办法》、《自治县紧缺人才选拔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4、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树立“不求人才为我所有,更重人才为我所用”的理念,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打破户籍、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人才流动中的刚性制约。对自治县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可通过兼职、挂职、顾问、返聘、定期技术服务、科研合作、技术开发、技术(资金、专利)入股、投资兴办企业、承包(租赁、买断)经济实体等形式到各企事业单位开展短期或长期服务工作。

  5、针对自治县人才缺口和技术空白,充分利用自治区、地区支援偏远地区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智力支边机遇,积极争取自治区、地区通过下派、下挂或任命紧缺专业人才到自治县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

  6、允许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含15年)身体健康的县域外在职紧缺专业人才调入。从事业单位调入国有企业工作的,工资由县财政负担。

  7、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人才引进工作,收集、提供区内外人才信息。以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和县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为依托,积极推荐、挖掘急需的各类高技能人才。

  8、紧抓广东、石油援巴等机遇,选派各类人员到发达地区参观考察学习,并有计划聘请专家、学者来自治县讲学,加快现有人才的培养步伐。

  四、引进程序

  1、制定引进计划。用人单位根据单位编制、专业及发展等情况,提出人才需求计划,由自治县人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局)制定人才招聘方案,报自治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审批。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成立引进紧缺人才选拔考核小组,制定引进紧缺人才选拔考核工作方案和拟聘用人员考核细则。

  3、发布招聘信息。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通过新闻媒体、人才交流会及各类人才网站等宣传渠道,向社会各界发布人才需求信息。

  4、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接收、登记、审核应聘材料,并会同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5、组织面试、实务操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并组织实务操作,确定入选人员。

  6、体检。由组织、人事部门指定医院对入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报自治县人事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拟试用人员。拟试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临时聘用合同,享受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工资待遇。

  7、考核。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引进紧缺人才选拔考核小组进行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由县引进紧缺人才选拔考核领导小组对其进行综合考核。对综合考核合格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自治县人事领导小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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