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各企业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和舆论曝光督促解决;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同时按要求建立完善控制指标月通报、季发布和年度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六)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企业和单位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治理行动,紧紧依靠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参加隐患治理,杜绝“三违”现象;要发挥行业协会和科研院所在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质量和水平。
(七)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治理行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
附件3:
自治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地区行署《关于印发地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哈行办发明电〔2009〕14号)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县2009年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对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的认识,以正面宣传为主,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促进自治县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教行动,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手段,进一步完善宣传教育体系。以宣传“安全发展”为主线,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抓好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年”的宣传报道,不断拓展宣传报道工作深度和广度。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不断健全和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机制,促使农民工得到全面教育培训,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安全素质明显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管理、上岗,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三、工作分工
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宣传教育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扎实推进宣传教育行动。
(一)宣传部门
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的作用,坚持用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国家、自治区、地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宣传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义和要求。
(二)安全监管部门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和安全知识的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天山行”等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安全文化六进”,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氛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重点推进农民工安全知识培训、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牵头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和安全综合监管人员业务培训。
(三)公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