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森林防火:由县林业局牵头组织,旅游局、公安局、消防科等部门予以配合。依法开展林区防火监督检查,落实护林防火责任制,确保林区防火安全;严格落实护林防火规章制度,加强对各旅游景点和林区旅游人员安全管理,严格控制火源,防范事故发生。
15、城镇燃气:由县建设局牵头组织,质监局、工商局、消防科、安监局等部门予以配合。按照《城镇燃气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城镇燃气经营、储存和销售网点的监管,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严格落实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
四、进度安排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贯穿于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各行业(领域)、各企业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和同总结,并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5月15日前)
1、各乡镇场区、各牵头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的要求,制定本乡镇、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并于5月12日前报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监局)。
2、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各企业和单位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有关各方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5月15日至9月)
1、突出重点,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进一步强化落实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尾矿库安全整治、化工企业规范生产运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坍塌、防溃坝、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要在9月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治县将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本方案的落实。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配合自治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月至12月)
1、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严肃处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以及超员、超载、超速和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相关部门要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开展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并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总结于11月10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安监局);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总结汇总后于11月15日前报地区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自治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职责;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突出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冶金有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以及近年来事故多发的企业和单位,同时要切实加强建材、机械、商贸、电力、民爆和通讯、农机、水利、特种设备、旅游、学校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既要突出“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以及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着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对每个企业安全状况摸清底数,按照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估,分类指导,分类监管,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