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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计工作的通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计工作的通知
(巴政办〔2009〕6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根据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计工作的通知》(哈行办发〔2009〕38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计工作,夯实统计工作基础,推进部门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整合、规范部门(单位)统计数据资源,更好地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领导
  统计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对经济社会运行实施宏观调控和管理,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支持领导,把统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统计工作,以确保统计工作不断向正常化、规范化发展。在人员力量上,不断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充实基层统计人员,提升统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在业务经费上,适当加大基层统计工作业务经费的投入,根据统计工作的实际需要增加部分专项调查费、统计站工作经费、统计人员培训费以及普查经费,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同时加大对办公条件、信息化建设等的经费投入。要切实帮助解决统计人员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保障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统计职能创造良好条件。各部门(单位)也要高度重视部门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统计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部门统计工作。
  二、坚持依法统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统计的真实性是统计工作的灵魂。真实的统计不仅关系到统计的形象,也关系到党委、政府的社会形象。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统计法》,积极支持和保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为客观准确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工作者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统计,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统计工作的职能,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方法制度,规范统计工作流程,改进统计评估方法,扎扎实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特别是要加强GDP、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价格指数等国民经济主要统计指标的审核评估工作,努力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真实性、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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