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09年底,形成以硫化碱、芒硝为支柱的工业产业结构,并在整体素质上有明显提高。
1、正式批量生产的工业产品实现按标准组织生产和检验,并做到保证产品质量的必要检测或委托有检验资格的机构检验。
2、主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合格率达90%以上。
3、主要产品采标率达80%以上。
4、主要产品质量损失率、质量稳定提高率达到地区先进水平。
5、20%以上的企业取得计量合格确认。
6、骨干企业全面推行C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3家以上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7、3家以上商业流通领域的企业获得“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称号。
8、培植和创出1-2个自治区名牌产品。
9、建筑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85%以上,交付使用合格率达100%,工程优良品率达15%以上。商业流通领域的骨干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制度,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的流通。
10、医疗卫生服务行业推行ISO9000标准,服务质量达到示范窗口优质服务标准及各项承诺要求,实现服务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11、旅游服务行业推行GB/T14000标准,服务质量达到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城市的各项标准和要求。
12、实现工业污染排放达标,环境质量按功能分别达到国家标准,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第二期目标(2010年1月-2010年12月)
到2010年底,支柱产业的整体素质适应国际市场的要求。
1、主要产品的监督检查合格率达95%以上。
2、主要产品90%以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
3、主要产品技术质量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4、骨干企业50%以上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5、建筑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5%以上,工程优良率达25%以上。
6、商业流通领域的骨干企业全面推行科学质量管理办法,形成规范化售后服务。
7、旅游、医疗卫生等服务业的服务质量基本达到国际标准和要求,与国际惯例接轨。
8、城区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三、主要措施
(一)成立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自治县质量兴县工作顺利开展,成立自治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自治县代县长叶尔江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李建勇同志任副组长,质监局、发改委、财政局、经贸局、公安局、建设局、农业局、科技局、环保局、旅游局、卫生局、工商局、工商联以及各乡镇场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