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水利设施。由县水利局负责牵头,县安监、农业等部门(单位)配合。重点检查水利设施是否建立了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机制,特别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运营维护和安全监管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承担维护保养、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的单位是否履行了职责,设施状况记录(台账、档案、数据库等)是否健全。
(十二)特种设备。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牵头,县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单位)配合。加强对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大型娱乐设施的安全监察,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对特种设备定期检测和经常性维护与保养。坚决依法查处违反《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行为。
四、检查方法和时间
(一)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完善,对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责任书,采取听汇报、查档案、看现场等办法,逐项逐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此次检查时间为2009年9月1日-9月30日。
五、具体要求
(一)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刻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强化措施,迅速行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大检查方案,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迎国庆”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各检查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立即行动,全面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公示,立即提出整改要求,不遮不压,及时汇总上报,对一般性隐患要做到立查立改,并采取专家查隐患方式,进行科学检查、细致检查,确保通过检查能真正找准问题、发现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盲区、盲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有严密监控措施,落实专人负责监控,做到万无一失;对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停产整治,要严格执行“五落实”(人员、责任、资金、时间、预案),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要督促企业制定事故救援应急预案。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决不允许出现脱岗现象;重点领域、重点部位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详细记录值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