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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迎国庆,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迎国庆,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政办〔2009〕10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有关单位: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迎国庆,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八月三十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迎国庆,保安全”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迎国庆,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哈行办发明电〔2009〕37号)精神,抓好“国庆”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迎国庆创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经研究,决定立即在全县开展“迎国庆,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结合自治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预防为主、整防结合,查治隐患、遏制事故,强化基础、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为主线,以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坚决杜绝较大事故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行业、各领域安全隐患,突出生产(源头)、运输、经销、储存、使用(管理)五个环节,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推动自治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各族群众喜迎国庆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自治县“迎国庆,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自治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自治县常务副县长张笑寒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巴哈提努尔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监察局、督查室、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工商局、文体局、广播电视局、交通局、建设局、卫生局、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水利局、林业局、农机局、旅游局、经贸局、煤炭局、公安局、公安局消防科、供销社、供电局、公路段等部门(单位)及各乡镇场区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巴哈提努尔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蔡永茂同志担任,具体负责自治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协调联系、组织服务、信息传达和汇总上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及城镇基础设施、农机、工业及电力设施、食品卫生质量安全、水利设施、特种设备等十二个安全生产检查组。各检查组根据各行业生产特点及当前面临的社会形势,针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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