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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09年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09年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政办〔2009〕10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有关单位: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2009年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九月九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2009年农村信用社
  不良贷款清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区清收农村信用社贷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自治县2009年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任务,自治县决定在今年下半年,再次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专项清收工作,最大限度维护国家和集体经济利益,进一步改善自治县信用环境,打造诚信巴里坤。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自治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继续本着抓重点、抓结案、抓执行、抓成效的原则,全力组织开展自治县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重点清收2000年以后的不良贷款,力争清收不良贷款540万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清收工作顺利开展,成立自治县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李建勇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县副县长刘学明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信用联社,办公室主任由县信用联社理事长王维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安淑霞同志担任,成员由县财政局乡财管理局局长杜维强和信用联社纪委书记王旭东、资产风险部经理王学聪等同志担任。办公室负责督促和指导日常清收工作,并及时向县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及地区专项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清收工作进展情况。办公室下设五个清收工作组:
  (一)涉诉案件债权清收组:组长由县人民法院院长别德力同志担任。
  (二)涉案资产追缴组:组长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王存贵同志担任。
  (三)农户贷款清收组:下设大河镇、奎苏镇、石人子乡、花园乡、海子沿乡、萨尔乔克乡、下涝坝乡、大红柳峡乡、八墙子乡、三塘湖乡、良种场、山南开发区及黄土场开发区13个清收小组,各小组组长由各乡镇场区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各乡镇场区信用分社主任担任。
  (四)企业清收组:组长由县经贸党委书记依蔓拜克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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