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做好安全生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一是推广先进、适用、成熟安全生产技术。及时跟踪全国安全科技最新成果,组织推广应用非煤井工矿机械通风技术和露天矿中深孔爆破技术、危险品和长途客运车辆行驶监控技术,重大危险源监控技术等安全技术示范工程。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应用激励机制。各乡镇场区要结合实际,围绕安全生产科技成果重点技术推广方向,采用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办法,营造安全生产技术推广应用的政策环境。对安全生产技术推广应用工作中成效显著、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三是发挥企业在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主体作用。县域各类企业特别是地方企业要主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积极开展先进、适用、成熟的安全生产技术应用与示范,改造提升传统生产工艺装置,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3、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一是加快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网络和各级节点硬件建设,完善应用系统。积极启动乡镇场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按期完成建设任务。2010年基本实现自治县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二是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网站建设。搭建安全监管信息沟通、交流和共享平台。围绕“信息公开、网上互动、在线办事”三大功能,完善网站栏目,充实网站内容,拓展网站服务功能,逐步实现网站由信息发布为主向网上办事、在线办事功能为主的转变,不断提升网站应用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要按照属地原则,落实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责任。要结合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实施,落实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项目单位负责制和项目法人责任制。发改、财政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安全生产监管保障能力建设,帮助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保障能力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共同推动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二)从实际出发,突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重点。各乡镇场区要认真分析本地安全生产监管重点的行业和领域,按照轻重缓急,研究确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重点,将有限的资金优先用于安全监管机构监管装备、政府应急救援体系等方面的建设上,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三)加大政府对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投入。各乡镇场区要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继续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将对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的投入作为加大对安全生产投入的重点,有计划地从财政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进行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监管装备、应急救援体系等重点方面建设;支持关键安全生产技术的研发、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建立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乡镇,为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供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