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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平顶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注:1.多层带电梯的住宅物业费标准按同级别高层住宅标准的90%执行。
  2.住宅小区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对应指导价标准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
  3.综合管理服务费包含客户服务、消防安全防范服务、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等相关费用。

  附件2:
  平顶山市区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
项目车辆类型内容收费标准(元/辆·月)备注
专用车位指定车位
机动车、非机动车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机动车地上停车场15060  1.专用停车场地,提供24小时看管,管理制度严密规范。
  2.指定停车场地,提供管理、巡查、保洁、照明、维护等服务。
  3.本标准为最高限价,具体收费标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最高不得超过上限。
地下停车场180
摩托车18
非机动车电动车12
自行车6
外来机动车 临时停放各种外来车辆进入 小区超过4个小时2元/辆·次4个小时以内不收费,过夜收费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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