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粮食高产创建标准化的意见
(鹤政办〔2011〕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八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提升粮食高产创建和农业现代化水平,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标准化建设工作。为此,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
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的出台为契机,以市八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实现粮食标准化生产为目标,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集中力量,集约资源,集成技术,建立健全高产创建示范区完善的生产标准体系和工作推动机制,努力打造一批基础设施完备、管理技术先进、产量水平较高、产品质量优良的粮食高产创建标准化示范区,进一步提升高产创建水平,推进粮食高产创建标准化,加快我市农业现代化。
二、目标任务
通过5年的努力,全市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区全部达到“八化”标准,即田间设施标准化、农机作业标准化、良种使用标准化、田间种植标准化、田间施肥标准化、田间灌溉标准化、病虫害防治标准化、质量管理标准化。
试点阶段:2012年,初步建立“八化”标准建设体系,选择1个条件较好的示范区进行试点。
示范阶段:2013年,总结经验,扩大示范,浚县、淇县、淇滨区各建设1个,全市建设3个万亩粮食高产创建标准化示范区。
推广阶段:2014年-2015年,全面推广标准化建设。其中,2014年,所有万亩示范区建成标准化示范区,浚县、淇县各建设1个整建制标准化示范乡镇;2015年,所有示范区及整建制推进县、整建制推进乡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
三、建设内容
通过建立健全生产条件、投入品使用、机械化作业、质量管理等分门别类的管理标准,逐步形成并不断完善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区标准体系。
(一)田间设施标准化。田间井电等设施完备,灌排渠道齐全,生产道路设置合理,达到“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浇、涝能排、土肥沃、产出高”的稳产高产、旱涝保收、可持续发展的标准化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