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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对2011年度企业购买使用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进行确认的通知

  填报说明: 1、企业申报依据要写明引用文件的名称、文号、条款原文。
  2、初审意见要明确、具体,对只盖章不填写审查意见的,省不予确认。
  3、材料一式六份,上报省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确认委员会五份。

  附件2: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确认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一、企业申报材料
  1、市经贸委关于申报本批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确认的请示文件;
  2、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具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企业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企业申报确认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请示(应说明企业概况、购置并使用该设备的情况、申报理由等);
  4、《山东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确认申请表》(附件1);
  5、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企业购置该设备的发票复印件;
  7、能说明该设备的名称、性能参数、应用领域等情况的设备说明书复印件;
  8、企业生产过程中实际使用该设备的工艺流程图;
  9、其他相关的证明和材料。
  二、装订要求
  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规格,打印目录(注明各具体材料页码),并按顺序加封装订成册。

  附件3:
  淄博市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确认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购买设备实际名称

购买日期

规格型号

数量
  (台)

单价
  (万元)

金额
  (万元)

实际性能参数

属目录类别名称

属目录设备名称

属目录应用领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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