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说明: 1、企业申报依据要写明引用文件的名称、文号、条款原文。
2、初审意见要明确、具体,对只盖章不填写审查意见的,省不予确认。
3、材料一式六份,上报省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确认委员会五份。
附件2: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确认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一、企业申报材料
1、市经贸委关于申报本批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确认的请示文件;
2、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具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企业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企业申报确认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请示(应说明企业概况、购置并使用该设备的情况、申报理由等);
4、《山东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确认申请表》(附件1);
5、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企业购置该设备的发票复印件;
7、能说明该设备的名称、性能参数、应用领域等情况的设备说明书复印件;
8、企业生产过程中实际使用该设备的工艺流程图;
9、其他相关的证明和材料。
二、装订要求
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规格,打印目录(注明各具体材料页码),并按顺序加封装订成册。
附件3:
淄博市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确认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购买设备实际名称
| 购买日期
| 规格型号
| 数量
(台)
| 单价
(万元)
| 金额
(万元)
| 实际性能参数
| 属目录类别名称
| 属目录设备名称
| 属目录应用领域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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