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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意见

  (三)规范存量房交易环节税收管理。在存量房交易环节税收征管中,用评估值与申报值进行比对,对申报值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以评估值为计税依据,征收存量房交易环节的税收,并建立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系统争议解决机制。
  四、工作对象
  此次评估的对象为安阳市所辖行政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住宅。
  五、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1年8月15日-9月20日)
  1向市政府汇报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
  2市地税局根据本意见制定更加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
  3调查分析房地产基础数据和资料,制定数据采集方案。
  (二)动员培训阶段(2011年9月21日-10月20日)
  1市政府召开全市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机制动员会议,传达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政府和市政府文件精神。
  2对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进行存量房相关知识培训。
  3做好与专家沟通及中介招标工作。
  (三)软件开发阶段(2011年10月21日-11月30日)
  1在相关专家的指导下,确定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系统的技术标准,提出业务需求。
  2开发、测试、完善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软件,使之本地化。
  (四)采集数据阶段(2011年12月1日-2012年2月28日)
  1按照数据采集方案的要求,中标中介机构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普查,收集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所需各项有效基础数据。
  2从征管系统中取得房地产相关信息;从契税征收管理所获取2007年1月1日以来缴纳契税的房地产相关数据,作为比对参考依据。
  3向房产、国土、住建等部门和单位提出数据需求,获取个案房地产的基础数据,满足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的需要。
  (五)数据审核、录入、评税结果分析及上线前培训工作(2012年3月1日-4月30日)
  1组织人员分区域对采集数据进行审核、录入,进行模拟评估。
  2将模拟评估结果与存量房实际交易价格进行比对,找出价格差异原因,进一步修订技术标准和业务需求。
  3对前台操作人员进行系统上线前的操作培训工作。
  (六)上线运行阶段(2012年5月1日-6月1日)
  1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系统试运行阶段,及时发现收集试运行阶段存在的相关问题,不断优化评估系统,确保该系统在全市范围内的正式上线运行。
  2请求下发政府公告。向政府汇报工作成果,请求下发政府公告,对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进行明确,推动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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