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范存量房交易环节税收管理。在存量房交易环节税收征管中,用评估值与申报值进行比对,对申报值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以评估值为计税依据,征收存量房交易环节的税收,并建立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系统争议解决机制。
四、工作对象
此次评估的对象为安阳市所辖行政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住宅。
五、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1年8月15日-9月20日)
1向市政府汇报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
2市地税局根据本意见制定更加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
3调查分析房地产基础数据和资料,制定数据采集方案。
(二)动员培训阶段(2011年9月21日-10月20日)
1市政府召开全市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机制动员会议,传达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政府和市政府文件精神。
2对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进行存量房相关知识培训。
3做好与专家沟通及中介招标工作。
(三)软件开发阶段(2011年10月21日-11月30日)
1在相关专家的指导下,确定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系统的技术标准,提出业务需求。
2开发、测试、完善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软件,使之本地化。
(四)采集数据阶段(2011年12月1日-2012年2月28日)
1按照数据采集方案的要求,中标中介机构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普查,收集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所需各项有效基础数据。
2从征管系统中取得房地产相关信息;从契税征收管理所获取2007年1月1日以来缴纳契税的房地产相关数据,作为比对参考依据。
3向房产、国土、住建等部门和单位提出数据需求,获取个案房地产的基础数据,满足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的需要。
(五)数据审核、录入、评税结果分析及上线前培训工作(2012年3月1日-4月30日)
1组织人员分区域对采集数据进行审核、录入,进行模拟评估。
2将模拟评估结果与存量房实际交易价格进行比对,找出价格差异原因,进一步修订技术标准和业务需求。
3对前台操作人员进行系统上线前的操作培训工作。
(六)上线运行阶段(2012年5月1日-6月1日)
1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系统试运行阶段,及时发现收集试运行阶段存在的相关问题,不断优化评估系统,确保该系统在全市范围内的正式上线运行。
2请求下发政府公告。向政府汇报工作成果,请求下发政府公告,对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进行明确,推动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