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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意见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意见
(安政办〔2011〕1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0〕10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1〕84号)及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地税发〔2011〕115号)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为目标,以信息化技术为抓手,坚持“合法、规范、协作、有序”的原则,采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及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系统,切实提高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规范化水平,实现存量房交易税收一体化征收,促进房地产税收征管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所依据的数据和资料必须合法有效;方法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二)规范性原则。在统一评估方法、统一技术路线、统一工作流程、统一基础数据项和统一数据采集标准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制定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规范征收存量房税收。
  (三)协作性原则。存量房评估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社会影响深,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大力配合和支持,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专家介入、中介参与”的总体要求,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四)有序性原则。要按照先市区后县城工作方法,稳妥有序做好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要深入开展宣传解释,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创造平稳有序的工作环境。
  三、工作目标
  (一)构建存量房交易信息数据平台。利用住建、房产、国土管理部门和单位的建安工程造价的标准值、地籍、产权产籍资料、基准地价和税源普查资料,获取评税所需要的房地产基础数据,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录入系统,构建存量房交易完整有效的信息数据平台。
  (二)建立健全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机制。按照房地产估价技术的原则和方法,建立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技术标准及数学模型,以本地化的评估软件为依托,以间接比较法为主,兼顾其它方法,对存量房价值进行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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