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探索“一个制度”,公开“一个渠道”,达到“两个100%”。 探索建立备案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和网上统一公布制度,逐步推行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工作;开通公开受理公民对县(市、区)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申请审查渠道,受理、审查公民申请审查的文件,并根据情况作出处理;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关,加大纠错力度,按时备案率和纠错率达到100%。
14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失效制度。要及时修订、废止不适应加速崛起新形势、不符合科学决策要求、不利于又好又快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后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规范性文件每隔两年清理一次,设定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5实行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制度。落实《安阳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开展全市预上行政执法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发证工作。落实《安阳市行政执法队员文明执法规范》,规范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行为举止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
16按照“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要求,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为,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组织二到三次综合执法检查。
17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在实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水综合执法、文化综合执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从源头上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问题。
18按照整体推进、重点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和制度。重点做好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环保、文化、民政、卫生、盐务等8个系统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六、加大行政监督和问责力度
19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法院的监督。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向市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及时率和报备率达到100%,审核合法率达到100%;办理人大议案、建议满意率争取达到85%。高度重视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办理政协委员提案满意率争取达到100%。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认真落实《安阳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认真落实司法建议,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推动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的良性互动机制建设,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工作联系,重点完善行政审判与政府法制工作良性互动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的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化解行政争议,提高行政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