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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自治县城镇部分住宅小区和街巷更名命名的通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自治县城镇部分住宅小区和街巷更名命名的通知
(巴政办发〔2010〕9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巴各单位:
  近年来,随着自治县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城区范围内的住宅小区、道路、街巷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许多住宅小区和街巷尚未命名。按照《地名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关于住宅小区、街巷等更名命名的相关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自治县城区部分住宅小区和街巷进行更名命名。
  1、新市路以西、汉城东街以北、步行街以东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湖滨小区;
  2、步行街以西、汉城北街以东居民住宅区命名为蒲类景观小区;
  3、大十字以北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和大十字以南西侧居民住宅小区命名为丝路花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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