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自治县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进行督查的通知
(巴政办发〔2010〕9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行政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巴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地区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哈行办明电〔2010〕58号)精神,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彻底消灭“脏、乱、差”现象,不断提高公共环境卫生质量,提高全民健康水平,自治县将组成督查组,对自治县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一、督查内容
重点开展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市场秩序、公共场所秩序、治安秩序和“门前三包”六项整治活动情况。
二、督查时间
根据本次整治活动的开展时间,专项督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2010年8月5日开始,至8月30日结束,该阶段主要任务是全面清理整治。第二阶段从2010年9月1日开始,至10月15日结束,该阶段主要任务是复查和巩固整治成果。
三、督查要求
为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由县委常委努尔兰同志带队督查花园乡、海子沿乡、萨尔乔克乡、黄土场开发区、下涝坝乡、八墙子乡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由自治县副县长杭爱华同志带队带队督查石人子乡、奎苏镇、良种场、大河镇、博尔羌吉镇、大红柳峡乡、三塘湖乡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由人大副主任沙丽满同志带队督查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由红山农场党委常委、副场长木海同志带队督查红山农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推诿扯皮、拒不履行职责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对各责任单位开展整治活动的督查结果将在媒体上公布,并作为机关作风建设考评依据,请各有关单位认真部署安排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