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五”及年度节能减排目标分解落实、现场评价考核及奖惩措施兑现情况。
(三)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资金投入是否到位,重点工程进展情况,工业、农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的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加强节能管理情况及减排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情况。
(四)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情况。重点检查严控“两高”行业过快增长措施落实情况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对新上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五、主要措施
(一)自行检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各地根据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并上报自查情况。在地方自查的基础上,省将组成检查组赴部分重点地区开展监督检查(抽查)。
(二)监督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把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与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及各部门相关日常检查结合起来,既提高工作效率,又减轻地方政府工作压力。
(三)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各地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开展全面检查,保证督查工作的全方位、广覆盖。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针对突出问题,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
(四)召开会议与实地调研相结合。检查组到各地既要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工作汇报,也要查看相关文件资料,掌握具体工作情况,更要深入企业和现场调研,抽查节能减排项目,了解实际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节能减排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监督检查工作周密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加强协调、督促和指导,保证检查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二)注重深入基层。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切实按照要求,深入企业,认真检查,注意收集第一手资料,帮助地方查找工作中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改进措施。
(三)强化培训和宣传。在监督检查开展前,对参加督查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步骤、方式和要求,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在监督检查中要及时总结地方节能减排的好做法和典型经验,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严格工作纪律。各督查组成员在督查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督查及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坚持原则,做到客观公正。同时,务必保持低调严谨的工作作风,轻车简从,不增加基层和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