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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冬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冬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政办发〔2010〕1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有关单位:

  近期,国内部分地区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11月5日,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商业大厦发生重大火灾,造成19人死亡、24人受伤;11月13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清华大学清华学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800平方米;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一高层居民住宅楼发生特大火灾,造成53人死亡、70人受伤。为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针对冬季火灾易发、高发特点,县公安消防大队制定了《自治县冬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自治县冬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为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维护自治县持续平稳的消防安全形势,根据地区《冬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哈行办发明电〔2010〕93号),结合县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经济社会建设为中心,采取一切必要举措,深入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巩固和扩大前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落实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全面做好冬季防火各项工作,确保元旦、春节以及重大活动期间全县火灾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成立自治县冬季防火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笑寒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安监局局长巴提努尔、公安局副局长郑建元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安监、公安、公安消防、建设、教育、工商、旅游、卫生、文体、广播电视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大队长贾晓江同志担任。各乡镇场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开展好本辖区冬季防火工作。

  三、工作范围、内容及目标

  (一)整治工作范围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会堂、歌舞厅、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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