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统一信息管理
按照“金保工程”的规划,规范程序开发、数据接口、基础数据及功能模块等内容,整合现有的医保信息资源,使用全市统一的应用软件,建立统一的城镇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完善覆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信息网络,建立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实现全市范围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加快推进使用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 逐步实现参保人员就医购药“一卡通”,切实缓解异地就医结算不便的突出矛盾,有效提升就医结算管理与服务能力。
(七)建立市级异地就医结算制度
为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报销,本着“谁提取、谁使用”的原则,按照全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各级财政补助部分)和生育保险费实际征缴总额的10%,提取市级异地就医结算基金,用于各县(市、区)参保人员转往市区定点医院就医医疗费用的即时结算。县(市、区)转往市区的参保患者,出院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应有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市社会医疗生育保险中心直接对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市级异地就医结算基金每年年初一次性上解至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由市社会医疗生育保险中心实行“分户建账、分别结算”。各县(市、区)参保人员转往市区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超过本县(市、区)上解结算基金的,超出部分由该县(市、区)予以弥补,结余部分转下年继续使用。当年提取市级异地就医结算基金结余过多的县(市、区),下年不再提取或少提取。市级异地就医结算基金结算管理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八)实行分级管理
实行市级统筹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全市城镇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对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具体经办工作。
(九)加强基金监管,强化预算管理
切实加强医疗生育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严格征缴环节的审核监督,把缴费基数核实、核准,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壮大基金规模。进一步完善医疗生育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建立和完善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基金当期收支大体平衡,不出现新的大量结余或巨额赤字。对基金当期收支出现赤字的县(市、区),市政府将发出预警提示,督促加强管理,改善收支状况。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