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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重新审核确认省级行政处罚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证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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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表日期:          

  附件4:
  山东省行政执法委托书(样本)

  委托单位: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受委托单位: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为规范 (行政执法类别) 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确立行政执法委托单位与受委托单位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法律依据名称)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委托单位) 委托 (受委托单位) 按下列要求行使    行政执法权。
  一、委托执法范围
                         
  二、委托执法权限
                         
  三、委托执法依据
                         
  四、委托执法责任
  (一)委托单位责任
  1、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单位承担,委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后,可以根据受委托人的过错责任大小,依法予以追究。
  3、对受委托单位违法或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者撤销;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委托单位可以解除委托执法协议。
  4、委托单位应组织受委托单位执法人员参加相关的执法资格培训及相关业务学习,并为其申办行政执法证件。
  5、委托单位为受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及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表格。
  6、        其他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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