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1〕156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我省是农业大省,也是气象灾害易发省份。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气象为农服务能力有了明显提高,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近年来,我省极端天气增多,气象条件的影响加大。为切实提高气象为农服务和防灾减灾能力,现就加强农业气象服务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围绕江苏农村改革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总体要求,以提高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和农业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为重点,加强气象监测网络建设,建立健全气象服务和防灾减灾体系,提升气象为农服务水平,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提供气象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分级负责,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人员等基础条件,加强农村气象基础装备和防灾减灾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充分利用气象和相关部门的技术资源,延伸气象服务链条,不断完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全面提高为农气象服务能力,实现城乡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
(三)目标任务。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在全省建成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农业气象观测网络,完善省、市、县(市)、乡(镇)、村5级联动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实现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到县(市),组织机构、自动观测、精细化预报到乡镇,应急预案、风险调查、科普宣传、气象信息员、气象信息服务站、预警信息发布到行政村,灾害防御责任主体明确,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综合能力全面提高。
二、建设内容
(一)建立健全农村气象监测网。建立完善农村暴雨、雷电、大风、干旱等气象灾害监测网和特色农业小气候、农业气象试验研究、大宗农作物观测网,实现气象灾害监测乡镇全覆盖。推进土壤水分观测自动化,积极开展农田实景观测试验示范,提高气象要素和气象灾害观测自动化水平。根据突发气象灾害应急服务需求,配备应急移动气象台,提高突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增强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