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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2011年54项重点工作前三季度进展情况通报的通知

  全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全部免费开放,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名单已报省委宣传部待批。向经济薄弱地区所送书刊已完成采购,加工后将分送相关乡镇。向经济薄弱地区送戏2100场、送电影10.2万场。新增农村有线电视用户58万户,农村入户率超过77%,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7.进一步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新建和改建农村公路300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桥梁1000座,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96%以上。建设农村小型桥梁5800座。(责任部门: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
  新建和改建农村公路2591公里。改造农村公路桥梁1081座,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95.9%。农村小型桥梁建设正按计划实施。
  8.加强养老服务工作。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健全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服务体系。向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尊老金。新建20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责任部门:省民政厅、财政厅)
  87%的市、县(市)建成和在建1所由政府主办的老年公寓或福利院。从3月1日起,向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尊老金。正在对各地新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检查验收。
  9.加大助残力度。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然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实施重残补贴金制度,对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给予特别救助。加大残疾人就业培训力度,对15000名残疾人进行职业培训,新增15000名残疾人就业,扶持5000名残疾人自主创业。承办好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责任部门:省残联、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全省共有8.6万名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然困难的重度残疾人领取了重残补贴金。向符合条件的1.38万名残疾人按当地低保标准的60%发放生活救助金。对11338名残疾人进行职业培训,新增11359名残疾人就业,扶持3780名残疾人自主创业。成功承办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江苏代表团获得团体总分第1名。
  10.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程。实现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责任部门:省扶贫办、民政厅、财政厅)
  向苏北25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市、区)累计投入各类帮扶资金10.9亿元,41.5万贫困农户落实了帮扶措施。发放扶贫小额贷款22.8亿元,惠及20多万贫困农户。培训农村贫困劳动力5.95万人,转移就业5.7万人。
  十、进一步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四十一)注重发挥文化引领作用。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庆祝建党90周年、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等活动。举办首届江苏书展暨第七届江苏读书节。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责任部门: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司法厅)
  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文艺晚会和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大型美术展览。各级广播影视机构和出版单位通过开辟专题专栏、开展大型新闻行动、推出专题影视剧播映以及出版重点书目等活动,切实加强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纪念和宣传。成功举办首届江苏书展暨第七届江苏读书节。出台《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四十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建1-2个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实施地面数字单频网国家示范项目。建设113个市、县、乡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责任部门: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
  苏州市被文化部、财政部批准确定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地面数字单频网项目完成主要设备的招投标。正在对各地申报的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进行评审。
  (四十三)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加快南京博物院二期工程建设。做好江苏大剧院开工建设准备工作。推动市县新建、扩建一批重点文化场所,推进县级有线电视数字化和县级影院建设。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利用率达80%。建设一批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并对外开放。发展文学艺术,创作文化精品,培养艺术人才。(责任部门:省文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
  南京博物院二期工程完成北区外墙装饰和设备安装。江苏大剧院各项调研论证工作有序进行。苏南地区基本实现县级有线电视数字化。新建县级影院7家。拟定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利用相关等级标准。确定首批江苏大遗址名录8个,完成高淳、姜堰、连云港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的论证工作。6种图书入选新闻出版总署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图书书目。
  (四十四)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培育、命名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文化产业、影视动画示范基地(园区)。创建1个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3.7%。(责任部门: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
  研究确定“国家十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推荐名单并上报文化部。江苏(国家)未来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园挂牌成立,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建设有序推进。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苏州园区和扬州园区正式开园。确定2011年度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172个,资助金额2.12亿元。
  十一、大力发展社会事业
  (四十五)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以县为单位制定学前教育5年行动计划。开展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和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创建工作。启动实施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推进实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遴选资助2000个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建设10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500个村(居)民学校。面向海内外选聘50名特聘教授。完成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教师省级以上培训12万人次。(责任部门: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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