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一季度“开门红”融资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一季度“开门红”融资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
(成经信办[2011]243号)


各区(市)县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保持我市工业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确保我市工业经济实现“开门红”,夯实2012年工业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基础,现就开展2012年一季度“开门红”融资服务专项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收集企业融资需求。(12月13日至元月10日)由区(市)县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和工业园区管理委会负责分别收集园外和园内企业的融资需求,于元月10日前上报融资需求。(融资需求表附后)

  (二)协调金融机构开展前期对接。(元月10日至2月10日)根据企业不同类型的融资需求,由区(市)县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和工业园区管理委会负责组织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其他投资机构与企业开展融资对接(可联系我委融资担保处帮助协调有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和投资机构);对接活动结束后,由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当地企业融资对接情况并及时上报。

  (三)召开全市融资项目签约大会。拟在2月中旬召开全市工业企业和中小企业一季度“开门红”融资服务金融机构、担保机构、投资机构与企业议定项目签约大会。各区(市)县负责组织部分已落实融资协议的企业参与。

  二、服务对象和支持重点

  1. 工业园区内企业;

  2. 规上企业;

  3. 纳入“小巨人”“成长型”企业;

  4. 拟上规企业(年销售收入在1500万元-2000万元)。

  三、几点要求

  (一)充分发挥区(市)县担保公司和投融资平台公司的作用。要发挥这两类公司贴近企业、了解情况的优势,通过担保公司掌握企业需求,提高对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年底绩效考核中,要将担保机构参与活动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是否给予继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二)努力为园区企业提供“三进入”融资服务。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机构进园区、团队进园区、额度进园区”的融资服务“三进入”,逐步为园区企业提供常态化、规范化的融资服务。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