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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三)体育健身设施有较大发展。到2015年,全市形成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三级覆盖城乡的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网络。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市本级完成体育中心建设,各县(市、区)基本完成“五个一工程”建设,即一个标准田径场,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室内游泳池和一个体育公园式健身广场(体育设施不少于8项);60%以上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70%以上的行政村建有“场两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并经常组织开展农村体育活动。各类体育场地的开放率和利用率有较大提高。

  (四)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更加丰富。除大力开展田径、游泳和球类等竞技性强、普及面广的体育健身项目外,要广泛组织开展传统武术、健身气功、太极拳(剑)、健身操(舞)、骑行、登山、跳绳、踢毽和门球等群众喜闻乐见又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努力打造健身气功·五禽戏许昌品牌。

  (五)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基本形成市、县(区)、乡(镇)、社区(行政村)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市、县(市、区)普遍建有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和人群体育协会。社区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及妇女健身站(点)有较大发展。80%以上的城市街道、60%以上的农村乡镇有体育组织。城市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点),城市的每个街道办事处健身站(点)达到8个以上,50%的农村行政村建有体育健身站(点)。

  (六)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进一步发展。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3000人以上,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人数达到35人以上,城市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3人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素质和技能有较大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普遍开展,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七)全民健身服务业发展壮大。形成适应我市经济发展、大众需求、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体育健身服务业较快发展,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不断完善。

  四、工作重点

  (一)大力发展城市社区体育。实现每个街道办事处都建立有群众体育组织,有专门负责社区体育工作的人员,有一处公共体育设施,有一个体育健身辅导站,有一个社区体育俱乐部,有一支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不断提高体育服务能力。通过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体育活动,打造一项特色体育健身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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