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许政[2011]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许昌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许昌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
为进一步发展我市全民健身事业,更加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全市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河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豫政〔2011〕6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体育事业公益性,逐步完善符合市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公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益,促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扩大竞技体育的群众基础,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全市人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全市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
二、主题口号
全民健身和谐许昌
三、目标任务
到2015年,我市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且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具有许昌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进一步增加。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理念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5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35%以上。其中16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的城市居民达到20%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二)城乡居民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明显增加。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比例超过20%,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