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鼠疫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效果评价的通知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卫生局、省疾控中心、省地方病预防控制所、省健康教育所:
根据省卫生厅《青海省鼠疫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青卫地〔2011〕32号)要求,为了解各地区2011年10月9日至11月10日的鼠疫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效果,拟定于11月1日起开展本次活动效果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了解和掌握我省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鼠疫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效果、农牧民群众鼠疫防治知识知晓率及传播材料、大众媒体、人际传播的覆盖情况,为开展有针对性地预防鼠疫健康教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地区与时间安排
对西宁市、海东地区、海南、海北、玉树州每个地区随机抽取1个县开展效果评价工作。海西、黄南、果洛州组织人员开展自行评估。
三、内容与方法
(一)过程评价。通过查阅资料(文件、会议记录)、现场走访等形式,对鼠疫防控工作开展,传播材料发放、大众媒体利用、乡镇干部、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情况进行过程评价。
(二)效果评价。采用问卷调查、小组访谈与个人访谈的形式,与基线调查结果进行对比,了解和掌握农牧民群众、乡村干部、医务人员鼠疫防治知识知晓情况。
1.问卷调查:每个县调查农牧民、乡、村干部等150人,学生50人,采用面对面询问的问卷调查方式。
2.访谈调查:组织居民、乡村干部、乡村医生,以小组访谈和个人访谈的方式,每县分别组织3组,每组8-12人。
四、组织实施
由省健康教育所组织专业人员分两个工作组开展现场调查。
第一组:姚晓群 许 玲 李 静 张生红
第二组:星 敏 何莉霞 徐微微 张 瀚
五、具体要求
(一)请各州(地、市)卫生局高度重视本次鼠疫防治宣传教育效果评价工作,积极配合省健康教育所的工作人员,顺利完成效果评价工作。
(二)请各地确定1~2员工作人员,配合做好评估调查及组织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