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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


  二、加强对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行政强制法确立了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规定了行政强制的种类和方式、行政强制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实施行政强制的法律责任等重要制度,对行政强制作了系统规范和全面调整。全市民政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组织好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教育,要把学习贯彻行政强制法纳入“六五”普法工作之中,列入本部门学习培训计划和职工法制教育培训内容,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开展行政强制法培训。一是组织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学习行政强制法,深刻领会行政强制法的精神,充分认识施行行政强制法对政府管理将产生的影响,准确把握行政强制法对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二是全市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本系统、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员学习培训。三是全市民政部门要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强制法培训培训,努力了解和掌握行政强制法的精神实质和相关规定,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必须做到“四个熟知”:即熟知行政强制实施依据、熟知行政强制实施权限、熟知行政强制实施程序、熟知违反行政强制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四是各区县民政局要认真组织本单位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区县法制办组织的行政强制法的统一考试,坚决执行“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法”。五是各行政机关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行政强制法,让民政对象了解行政强制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监督这部法律的实施,依照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行政强制法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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