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百万农民大培训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1年11月20日-2011年11月30日)。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制定方案、成立组织、制作计划、安排课程、组织师资、购制资料、确定场地等。
(二)培训阶段。(2011年12月1日-2012年5月15日)。市、乡、村各级全面开展各种形式的农民科技培训活动,圆满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三)总结阶段。(2012年5月16日-2012年5月31日)。全面总结培训阶段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收获的经验以及对今后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打算和建议。
七、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唐山市百万农民大培训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之间要加强联系与合作,特别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和四家网络的联系与合作,形成强大的宣传培训氛围和网络覆盖格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农办)要做好科技培训活动各项具体工作的协调组织。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组织开展好全市百万农民大培训活动。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百万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各县(市)区要按照《唐山市百万农民大培训实施方案》中的目标任务(任务分解表附后),制定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唐山市百万农民大培训实施方案》中的目标任务(任务分解表附后),制定具体培训计划。各级各单位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于12月10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宣传发动。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宣传科技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宣传开展农民科技培训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先进科技典型和工作典型,努力营造广大农民群众信科技、学科技、用科技、传科技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资金保障。农民科技培训是“三农”工作中一项公益性、基础性事业,培训经费应以财政投入为主。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承担培训任务的市直单位给予奖补。县、乡财政也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民培训工作。要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五)加强检查督导。为确保全市百万农民大培训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逐级加强检查督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成立检查督导组,对各级各单位农民科技培训工作情况(包括组织机构、重视程度、培训方案、培训场所、培训经费、到户情况、资料发放、办班次数、受训人数、媒体宣传等方面)进行跟踪检查和随机抽查,并将检查督导情况在全市通报,并适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活动结束后,要进行考核验收,通过考核验收兑现奖补资金,否则不予兑现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