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新民居建设。大力宣传新民居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各级党委、政府推进新民居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宣传各级新民居建设的规划、方案和各类新民居建设的模式、典型。鼓励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新民居建设。
(五)农业产业化经营。围绕龙头企业提升和农产品加工业壮大,抓好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龙头企业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各级扶持政策、龙头带动作用、利益联结机制、农产品基地建设、打造产业链经济等方面相关知识培训。
五、培训形式
(一)举办培训班。举办短期培训班,就单项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进行系统培训,让受训人员做到牢固掌握、熟练运用。
(二)开展基层巡回讲座。在县、乡、村举办专题知识讲座,让受训人员掌握知识要点和技术要领。
(三)开办电视专栏。在市、县电视台开办农民科技培训专栏,制作科技讲座、信息传播、典型示范、产品宣传等相关专题节目,扩大农业科技普及范围。
(四)光盘教学。市、县两级购买、制作光盘,下发到村和重点农户,通过观看光盘让受训人员掌握相关知识和技术。
(五)现代远程培训。利用党建网、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城乡一体化网、农业信息网等网络,制作专题节目,发布相关信息、知识,达到培训目的。
(六)广播板报。主要利用村级广播和板报,结合当地主导产业,结合农时季节,有针对性地播放、刊登相关知识和技术,提高当地农民科技素质和农业生产科技水平。
(七)典型示范。围绕培训内容,在各个方面大力培育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积极引导已有的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等成功典型参与全市农民科技培训,充实师资力量。同时市、县、乡、村围绕相关产业,在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积极培育典型,依靠典型带动,充分调动广大农民信科技、学科技、用科技热情和积极性。
(八)大篷车流动培训服务。市、县、乡成立农业科技服务大篷车,公开服务电话,为广大农民提供电话咨询和上门服务。
(九)现场指导。市、县、乡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安排农业技术人员或聘请农业专家深入田间地头,为广大农民开展现场技术指导。
(十)技术承包。市、县、乡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安排农业技术人员或聘请农业专家,对种植、养殖等重点场(户)开展技术承包服务。
(十一)参观学习。县、乡、村三级要组织村干部、农民、龙头企业管理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办人员等到周边先进典型参观学习,开阔眼界、拓宽思路、灵通信息,学习新理念、新模式、新技术。
六、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