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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保障市场供应平抑市场物价的意见


  为控制猪、牛、羊肉的政府补贴销量,在零售环节严格控制卖大户现象,消费者个人购买猪、牛、羊肉一次限购3公斤。

  五、对市区重点农贸市场的鸡蛋、水产品、干鲜瓜果给予补贴

  通过对莫家街、气象巷、小桥、康西等四个重点农贸市场经销的鸡蛋、水产品、干鲜瓜果经营摊位给予政府补贴的办法,使鸡蛋销售价格下浮1元/公斤,水产、干果、水果等商品销售价格下浮10%-20%。

  六、加强直销菜店运营管理,增加早市数量

  进一步抓好300个直销菜店的建设和运营,丰富副食品种,完善服务功能。加大蔬菜配送中心建设,通过直供直销,降低蔬菜零售价格。同时,拟在城中区、城西区各增设一个早市,方便市民购菜。

  七、加强平价粮油供应销售管理,加大平价粮油市场投放力度

  加强对全市涉及政府平价粮油供应、销售的7家粮油加工企业、29家销售企业产、供、销环节的协调、衔接与监管,确保政府补贴的5种面粉、1种大米和2种地产菜子油供应充足。并对重点超市经销的省外米、面、油品种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实行降价销售,米、面、油主要品种价格平均下浮5%-10%。

  八、对衣着类商品实行政府以奖代补,采取打折让利开展促销活动

  对大百、纺织品等百货商场衣着类商品实行政府以奖代补,鼓励商场切实打折促销,让利于民。

  九、切实关注城市低保对象中的特困人员和孤儿生活,给予重点帮扶

  为有效缓解物价上涨给低收入特困群众基本生活带来的影响,市政府决定对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对象、长期卧床病人、残疾人、孤儿等6500余人,从2011年12月至2012年5月(6个月),每人每月发放80元临时生活补贴。

  十、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保障政府各项价格调控措施落实到位

  市、区发改、商务、工商、农牧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会同辖区街道办、集贸市场管理主体要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巩固和加强政府和全社会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继续按照“包点、包摊、包片、包面,定人、定时、定岗、定责”的要求,确保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严格落实主要蔬菜品种批零差价率控制,猪、牛、羊肉最高零售限价管理,各大超市主要副食品价格控制,水产品、禽蛋、水果等商品补贴限价等工作措施,对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哄抬物价、不明码标价、违反价格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有效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确保我市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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