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快铁路网建设。加快建设合肥-福州、合肥-蚌埠、南京-安庆等快速客运铁路和阜阳-六安、宿州-淮安等普通铁路。新建商丘-合肥-杭州、黄山-杭州、郑州-徐州等快速铁路,实施阜阳-淮南、淮南-合肥、水家湖-蚌埠、合肥-杭州等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力争“十二五”新增铁路3100公里。到2015年,主要铁路通道实现客货分线运输,快速客运铁路覆盖所有设区市,货物运输能力显著提高。
3.完善公路网络。加快建设北沿江、徐州-明光、许昌-宿州-泗洪、黄山-祁门、扬州-绩溪、阜阳-新蔡、南京-宣城-杭州等重点高速公路。新建武汉-岳西及东延工程、济南-祁门、宿州-扬州等高速公路,望东、池州长江公路大桥和芜湖长江公路二桥。加快国省道干线公路升级改造,建设经济干线、高速公路连接线、省际通道、旅游道路和交通枢纽连接线。“十二五”期间,基本建成“四纵八横”高速公路主骨架,到2015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力争达到4500公里,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
4.加快机场建设。完善民航机场布局,改善机场运输和通航条件,扩大航空运输服务覆盖范围,发展通用航空运输。建成合肥新桥国际机场和池州九华山机场,实施阜阳、黄山机场改扩建工程,规划建设安庆、芜湖、蚌埠民航机场,有序推进亳州机场前期工作。到2015年,开通民航运输机场6个,建设若干通用机场。
5.提高水运能力。加快建设长江、淮河、合裕线、芜申运河、沙颍河等国家高等级航道;整治石门湖、姑溪河、水阳江、滁河、浍河、店埠河等重要支流航道;推进和县郑蒲港一期等工程建设。到2015年,高等级航道里程达到1500公里,全省港口吞吐能力达到5亿吨,芜湖建成长江流域重要的航运枢纽。
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牵头,有关市政府和省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负责。
(五)重点地区发展。
1.推动皖江城市带率先崛起。按照《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要求,全方位高水平推进皖江示范区建设,确保如期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努力成为引领和带动全省加速崛起的重要增长极。充分利用好先行先试权,在体制机制、政府服务、社会管理、区域合作等方面大胆创新。加快示范园区和省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建设,科学确定产业定位,创新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提高产业承载能力,增强产业集聚效应。高水平承接境内外产业转移,着力引进带动性强、技术水平高的龙头项目,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强物流、金融和职业教育等建设,构筑强大的产业支撑体系。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皖江办)牵头,皖江示范区内各市政府和省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负责。
2.支持皖北地区加快发展。启动淮河流域低洼地治理,加快煤矿塌陷区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改善城乡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加快工业化进程,充分发挥农业、矿产和人力资源优势,建设全国重要的能源和煤化工、农产品加工、中药产业和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加工制造业基地。提升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力素质。加强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南北结对合作,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皖北地区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皖北办)牵头,结对合作市、县政府和皖北各市、县政府负责。
3.加快推进以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为重点的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充分发挥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的龙头示范作用,按照高端引领、产业提升、先行先试、辐射带动的要求,充分运用比照中关村自主创新政策先行先试,认真开展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工作,广泛集聚各类创新要素,走出一条以应用开发为主的创新之路。实施技术创新“十区提升、百企示范、千企培育”行动计划。加快合肥国家创新型试点市和合肥、芜湖、蚌埠国家高新区建设,支持芜湖、蚌埠、马鞍山等市努力进入国家创新型城市行列。围绕加速崛起和加快转型两大战略任务,组织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攻关工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工程、服务业技术支撑工程、现代农业科技工程和社会民生科技支撑工程。分类改革省属科研单位,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改革。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创新办)牵头,合肥、芜湖、蚌埠、马鞍山市政府负责。
4.加快合肥经济圈建设。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合肥经济圈城际轨道交通,加快合肥铁路枢纽、新桥国际机场、环巢湖公路、通江航道建设。推进产业发展一体化,加快合淮、合六工业走廊建设,开发环巢湖、大别山区、桐城、寿县等旅游资源。推进生态环保一体化,统筹配置大别山优质水源,加强淮河行蓄滞洪生态区治理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推进市场体系一体化,统筹建设大型专业市场,建立一体化电子支付结算系统,实现同城结算、商业票据集中交易。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合肥经济圈各市政府负责。
5.促进皖南和皖西大别山区发展。坚持环境优先、绿色发展,着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安全区域。加快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建设,尽快形成以“两山一湖”为重点的世界级旅游观光度假胜地。加强大别山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积极发展以红色旅游、文化旅游、生态旅游、运动休闲度假旅游为特色的现代旅游业和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产业。对生态保护区予以政策支持。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旅游局、省体育局、有关市政府负责。
6.推动县域经济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扩大县域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园区经济、特色经济。推动县域内产业集聚和企业集群发展,不断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继续推进扩权强镇试点。加大社会事业和民生建设投入力度,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力争到“十二五”末,全省县域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万亿元,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进一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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