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衢政发〔2011〕80号)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0〕46号)精神,立足衢州实际,坚持科学发展,进一步明确供销合作社职能定位,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的领导和政策扶持,支持供销合作社积极发展农村流通业,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展为农服务领域,增强发展活力和服务“三农”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紧紧围绕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简称“新网工程”)建设,加快农村服务业发展,着力完善为农服务组织体系,努力把供销合作社建设成为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使之成为经营性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作用不断体现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二、“十二五”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到“十二五”期末,全市供销社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跃位升级,与先进发达地区供销社差距明显缩小。通过实施农产品物流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总经营收入力争200亿元;外贸出口实现零突破,力争达5000万元;实现利润力争5000万元。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超250家,其中创建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力争达50%以上;改造重组基层供销社40家;创办村级综合服务社超180家。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点超800个,食品配送率力争70%以上;农资连锁经营网点超1200个,农资商品配送率达80%以上;培育6家以上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推进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在市外设立100个衢州农产品展示展销窗口,力争农产品销售超100亿元;依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以城乡主要社区、中心村为重点,整合和新建回收网点,基本实现城乡兼顾、布局合理的综合回收网络体系。建立完善农信担保、专业协会等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