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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民政〔2011〕115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全市民政系统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全市民政系统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民政系统窗口单位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做法、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根据国家民政部、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在民政系统窗口单位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展党的旗帜、强为民意识、树民政形象、暖百姓身心”为主题,以“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优秀服务标兵”为主线,以推进民政管理和服务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人性化为目标,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导向,以“三好一抓”和特色创建活动为抓手,以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为基础,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突出主题、凝聚共识,坚持贴近实际、务求实效,坚持创新载体、分类指导,动员和组织全市民政系统窗口单位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争创活动,大力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大力提高保障基本民生能力,大力发展和提供社会服务,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确保向人民群众的承诺全面兑现,确保明年民政工作有新提高,各项民生工作有新改善。

  二、目标任务

  通过活动,推动民政系统窗口单位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在服务态度、服务作风、服务能力、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一)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切实增强民政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的责任感、使命感,真正做到把民政对象当亲人,真情关心群众、真心帮助群众,主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多做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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