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1月28日-12月6日)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利用省、市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宣传本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告知服苗对象、时间和地点,刊登科普性文章。
2.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在集贸市场、车站、机场出入口位置张贴通告、标语和悬挂横幅进行宣传。农村县(区)要利用县级电视台,采取邀请政府领导讲话、疾控专家访谈和电视滚动字幕等形式开展为期1周的宣传活动。各接种单位要在每轮接种日前,利用系统“脊灰强化管理功能”发送宣传短信。
3.各县(市)区要加大对流动儿童聚居地的宣传力度,采取张贴通告、标语、制作宣传栏(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农村县村防疫医生负责在本村显著位置张贴通告5张、横幅2条、标语20条,利用村广播进行宣传,每天的广播次数不少于6次,上下午各3次。市内六区各接种单位负责在辖区显著位置张贴通告5张,制作本次活动宣传栏。
(三)摸底调查阶段(2011年11月30日-12月4日)
1、摸底调查工作由各村卫生室和居委会负责。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抽调专人协助流动儿童聚居地、免疫规划工作薄弱区域完成摸底调查工作,保证不漏一名适龄儿童。
2、11月30日前,各接种单位从《石家庄市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中,以村(居委会)为单位生成“河北省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摸底及接种登记表”(附表1),并与免疫卡片登记儿童进行核对后,将附表1发放给辖区村卫生室和居委会。
3、11月30日-12月4日,各村卫生室和居委会采取挨门逐户调查的方式进行摸底调查,边调查,边通知、边宣传。同时与摸底及接种登记表核对,发现漏登儿童及时补充登记并反馈接种单位。
(四)接种实施阶段(第1轮:2011年12月5日-6日,第2轮:2012年1月5日-6日)
1.接种方式:农村以村定点接种为主,市区以社区接种单位为主。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采取定点接种、巡回接种、入户接种相结合的方式,流动儿童聚居地可采取边入户摸底、边服苗的方式,要选择适宜时间入户(如:早上或晚上)以保证发现所有适龄儿童。各县(市)区对流动儿童聚居地、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车站、机场等区域要设立临时服苗点,确保流动儿童服苗工作的落实。
2.接种现场:①定点接种现场要卫生、整洁,悬挂接种点横幅、张贴通告、标语、制作宣传栏,其内容标明OPV所预防疾病、免疫的目标人群、活动时间、常规接种地点。②每个接种点应安排3人以上,1人负责投苗,1人负责组织,1人负责记录,不得离岗。③服苗时间应保证连续2天。集贸市场每天时间从开市到闭市;机场、车站每天时间从最早一班至末班。④巡回接种要分片包干,每组2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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