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1/2012年度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卫疾控字〔2011〕43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防止脊灰野病毒输入和脊灰疫苗衍生株病毒的发生和传播,确保我市维持无脊灰状态,保障广大儿童身体健康,根据省卫生厅《2011/2012年度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现将《石家庄市2011/2012年度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各单位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石家庄市2011/2012年度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为继续保持我市无脊灰状态,确保我市2011/2012年度脊髓灰质炎疫苗(OPV)强化免疫活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服苗对象、时间
1.服苗对象:满2月龄-3岁儿童,即2008年1月6日出生至现场接种日满2月龄的儿童,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不论其既往免疫史如何,均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但在接种日前1月内接种过脊髓灰质炎疫苗者,本次不口服;1月内接种过其他减毒活疫苗者缓种。
2.服苗时间:第1轮:2011年12月5-6日;第2轮:2012年1月5-6日。
二、目标要求
以乡为单位目标儿童各年龄组OPV强化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11月21日— 12月4日)
1.11月21日-25日,市、县分别组织召开“2011/2012年度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技术培训会”,全面部署本次强化免疫活动并进行技术培训。参会成员包括组织人员、摸底人员、接种人员等;培训内容包括活动的意义、组织安排、职责、要求、措施及时间进度等。
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印制活动通告,乡(镇)卫生院负责制作足量横幅、标语,并在11月28日前逐级发放到位。12月4日前,市、县两级在冷藏运输条件下,将疫苗逐级分发到位,并做好疫苗运输记录和出入库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