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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继续加强本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研究工作室建设的通知


  附件3
上海市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研究工作室
建设方案(2011年)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上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0年-2012年)》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的研究、传承和推广,加强高层次中医传承人才队伍建设,我局将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开展上海市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研究工作室(简称“上海市名老中医工作室”)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标
  继承发扬中医药的科学内涵和学术特色,以认真学习研究、保护和传承上海市名老中医优秀的学术思想和丰富的临床经验为核心,提高中青年中医骨干的理论与学术水平、培养高层次的中医临床技术人才为导向,在学习与继承名老中医学术经验基础上促进中医临床诊疗与学术研究水平提高,做实、做强上海中医临床特色优势。通过建设,形成一批国内领先,具有明显优势和上海特点的中医临床特色优势学科群。
  二、建设任务
  学习、继承名老中医学术思想,整理总结名老中医临床经验,提高临床学科的中医辩证水平与诊疗优势,形成特色鲜明、疗效确切的疾病诊疗体系,促进中医特色优势的发展。
  临床实践与学术研究相结合,在继承、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以中医辨证思想为内涵的诊疗新技术、专科新特色、疗效新优势,促进中医临床诊疗和学术研究水平的提高。
  树立科学的中医发展观,通过名老中医传帮带,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培养一批能够始终坚持以中医理论为指导、专业素质较高的中青年中医专家和临床学科接班人。
  三、团队要求
  (一)工作室人员组成
  1. 工作室导师1名,继承人2~5名。
  2. 工作室人员要形成较合理的人才梯队结构。
  3. 工作室须培养1名以上非本单位编制的院外继承人,以扩大名老中医学术思想影响力,推动各级医院中医工作交流与发展。
  (二)工作室导师
  1. 从事中医专业工作累计满30年,并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0年以上。
  2. 已获得“上海市名中医”称号。
  3. 具有丰富、独到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为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或专科专病的知名专家,医德高尚,在群众中享有盛誉,得到同行公认。
  4. 能够完成继承带教任务,能够坚持参加临床指导(每月两次以上查房和每周一次以上门诊)。
  (三)工作室继承人
  1. 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
  2. 中医理论基础扎实,在临床诊疗工作中坚持中医辨证论治思想、疗效显著,医德医风受到赞誉。
  3. 有志于研究和继承导师的学术经验,与导师的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爱岗敬业、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在学习与实践中有较高悟性和钻研精神。
  四、组织管理
  上海市名老中医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三年为一个建设周期。
  上海市卫生局中医药传承发展处全面负责上海市名老中医工作室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与督促指导工作。
  上海市名老中医工作室建设项目依托单位负责项目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组成由业务院长领导、医务处(科)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医院名老中医工作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上海市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研究工作室建设标准》的各项规定,及时落实项目建设匹配经费及各项保障措施,要将名老中医工作室建设项目列为本单位的重点建设项目,加强内部管理和督导,确保建设项目高质量、按期达到建设标准。
  五、建设经费
  上海市卫生局给予每个上海市名老中医工作室建设项目10万元资助额度。各项目依托单位必须以不少于1:1的比例保障项目建设匹配资金,及时投入、确保到位,专款专用。
  六、考核验收
  上海市卫生局将定期对上海市名老中医工作室建设项目进行考核,检查建设计划执行情况。
  建设期满,由上海市卫生局组织相关专家根据《上海市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研究工作室建设标准》进行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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