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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二、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
  (四)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配置好中医医疗资源,形成以市级中医医院为龙头,县级中医医院为骨干,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重要力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中医诊疗服务网点为基础,融合预防、治疗、康复、保健为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鼓励开展中医药保健康复、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中医药服务领域,促进民营中医药服务机构的健康发展。
  (五)以中医名院建设为重点,带动中医医院整体发展。实施中医名院建设项目,重点建设好1所全国示范中医医院和2~3所特色优势明显、管理规范的省级中医名院。政府举办的各级中医医院是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主体,各级政府应切实加强对中医医院发展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县级及以上政府应重点举办好1所中医医院,不得随意变更、撤销或改变其性质。中医医院的规模、服务功能应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要求,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适应。
  (六)以中医名科建设为依托,提升中医药学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实施中医名科建设项目。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丰富中医药诊疗技术、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为目的,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建设,形成专业覆盖齐全、层次分布合理、服务优势明显、规模效益较好、创新能力较强的中医药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群体,争取有5~10个中医药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在全省同领域居领先地位。加大对市、县级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项目的支持;加强综合医院示范中医科建设。
  (七)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各级中医医院应突出中医药服务特色,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防治中的疗效、价格等优势,不断提高应用中医药防治疾病的能力。开展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规范研究,在全市推广应用50个以上疗效确切、技术规范的中医单病种诊疗规范,促进中医药临床特色优势标准化建设。加强中医特色制剂的研究开发,医疗机构建立中药制剂室,要严格按照卫生部等三部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意见》的要求,加强院内制剂的管理。经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同意,并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中药制剂可以在技术协作、对口支援的医疗机构调拨使用。
  加强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积极应用中医药防治重大传染病;加强中医医院急救能力建设,将中医医院纳入120急救网络。重视开展亚健康的中医药临床诊治和保健服务,促进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
  (八)积极开展中西医结合工作。鼓励中西医人员相互学习,促进学科相互交叉和相互融合。中医医院要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和对急危重症的救治能力,更好地适应现代医疗服务需求;综合医院要发挥技术人才优势,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医院发展目标,按规定建设好中医药业务科室。发挥中西医结合学科优势,抓住重大及疑难疾病防治的关键问题,开展中西医结合研究和探索,促进中西医结合学术发展。加强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和中西医结合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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