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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固原市原州区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固原市和原州区财政对应承担的补贴,按照户籍类别划分,凡原州区辖区非农业户籍人员参保缴费补贴由市财政承担,农业户籍人员参保缴费补贴由原州区财政承担。
  原州区官厅镇、开城镇“村改居”后其居民及村干部缴费对应的补贴由市财政承担。
  五、建立个人账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自治区及固原市和原州区财政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年老时的养老金,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
  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奖励性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一)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标记错误:139]。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待遇。
  (三)奖励性养老金。建立长缴多得奖励机制,参保人员凡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2元,所需资金由固原市和原州区财政承担。
  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本办法启动实施时,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农村居民符合参保条件的配偶和子女应当参保缴费,城镇居民的子女应按规定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年满60周岁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补缴至满15年(补缴养老保险费不享受政府补贴)。
  八、待遇调整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九、丧葬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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