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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固原市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1、整合培训资源,形成培训合力。要充分利用现有教育培训资源,将职业技术院校、有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统一纳入城乡劳动力培训服务主体,努力形成专业门类齐全、办学形式多样、适应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的大培训格局。要进一步加强职业技术院校、职业教育中心和职业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技工院校技能培训的主阵地作用,发挥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特色专业培训的优势。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承担社会培训任务,为职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提供实习条件。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牧、科技、扶贫、商务、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要把各自主办的项目培训纳入政府的统筹规划之中,统一规划科学配置职业培训场地、师资、设备,发挥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形成培训合力。
  2、规范培训管理,强化督促检查。市、县(区)项目管理单位要在培训项目实施前,与经招标确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包括培训工种、时间、数量、质量、资金、鉴定、就业等内容),要规范职业培训工作管理流程,加强对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开班审核、期中检查、结业考核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培训机构按“先申请,后办班”的要求,书面提出办班申请,申报相关培训名单、培训计划等资料,经项目实施单位审核同意后开班。《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由许可办学的行政部门核发。要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内部检查监控机制,对确定的培训机构培训业绩(主要是培训合格率、就业率、就业稳固率等)进行考核评价,并建立起动态管理机制。对培训质量不高的培训机构及时组织整改;及时淘汰培训管理不到位,培训质量低,就业率达不到要求的培训机构;对培训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培训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培训机构的资质。对有虚报、套取、私分、截留、挪用培训补贴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3、突出培训重点,狠抓培训质量。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用工的需求状况和国家就业准入制度的要求,紧紧围绕辖区内优势产业、重点领域、县域经济、城镇建设、工业园区和创业园区建设以及区外收入高且市场需求大的用工工种,以及我区沿黄经济区发展,新型产业布局,现代农业发展催生的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新材料,特色农产品加工等新职业,新工种,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同时,结合市县(区)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开展创业能力培训,创业项目指导,企业经营管理培训和高校毕业生创业教育,提高受训者的创业能力。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创业服务指导、创业孵化”三位一体的创业帮扶机制,提高创业成功率。积极推行 “基地-订单-培训-鉴定-就业-参保-维权”一条龙的工作模式,要加强对培训质量的实地检查、过程考核和日常监管,坚决杜绝随意降低培训标准、减少培训内容、缩短培训时间及虚报培训成果等现象。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组织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与培训补贴挂钩。已实施的培训项目未经过项目主管部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组织的考核验收,不得核拨兑现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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