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报告(应当载明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负责人、营运资金数额等)、可行性研究报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典当行最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等等,每页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营运资金拨付证明(包括银行询证函复印件、进账单复印件等银行出具的出资证明,每页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出具拨付证明日期距申请材料报至市商务委的日期在3个月以内,资金应当保存在市商务委指定银行的验资账户内,直至领取营业执照);
4、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拟任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简历;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拟任分支机构负责人无故意犯罪记录;
5、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承租或者拨付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
6、本市暂不受理其他省市典当行在沪开设分支机构的申请,待商务部另行制定有关跨省市异地监管办法后再按规定开展受理。
申请人应将以上材料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附目录)
附件3
2011年度上海市新设典当行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及验资银行
根据商务部文件规定,经有关部门推荐,现确定以下会计师事务所和银行作为本市2011年度申办典当行指定审计单位和验资指定银行,各申办企业可从中选择一家进行审计和验资。
一、指定会计师事务所: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兴华 电话:58769601 手机:13816320557
地址: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1号招商局大厦35楼
华寅会计师事务所
负责人:朱韵佳 电话:64032398 手机:13917314888
地址:小木桥路251号天亿大厦604室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负责人:毛仁裕 电话:61643939 手机:13311837775
地址:浦东南路500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32楼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柏东 电话:62274898 手机:13585691167
地址:安远路5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