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下称“打非”)作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重要手段,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效。要层层落实执法监管责任,特别是县(区)、乡(镇)两级责任,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依法依规加大惩治力度,采取断水断电、炸封井口等切实措施,严防死灰复燃。要以提高执法效果为目标,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执法流程、执法标准和监督检查办法,搞好各部门、各环节的协调、配合和衔接,促进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提高。要加强制度建设,把“打非”专项行动中的有效措施、得力方法和工作要求等,上升为制度规范,把“打非”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轨道,推动“打非”专项行动扎实、持久、有效开展。
(二)大力推进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创新。认真分析和把握安全生产领域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借鉴一些地区探索创造的诸如“隐患排查自查自报”系统、“网络化”属地监管、建立“安全生产现场执法审计表”和以细化分工、规范程序、监管闭合为主要特征的安全监管监察模式等,并加强自我创新,推动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全面和有效落实,确保执法到位。探索建立新技术、新设计、新装备、新工艺的安全性、可靠性安全检测检验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三)着力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治水平。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注重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监督作用。要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向社会发布准确真实的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对媒体和群众反映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事故瞒报、谎报行为及行政不作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及时查明情况、认真加以处理。
七、强化宣传培训,促进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能力有新提高
(一)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以“六五”普法活动为平台,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观念。领导干部尤其要全面学习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要努力建设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活动,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要扎实推进安全社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要注重发挥媒体作用,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鞭策相结合,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中涌现的各类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曝光事故单位和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营造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三个层次的教育培训,即:加强各级领导和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教育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全员培训,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关闭。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进一步落实企业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努力培养高素质的安全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