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坚持长远规划和短期调整相结合,既立足长远发展,又兼顾节能任务,一手保增长,一手抓节能;坚持市场手段和宏观调控相结合,发挥政府调控作用,强化市场调节机制;坚持重点领域和全社会相结合,在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节能管理工作的同时,强化各县(区)人民政府管理职责,确保全市节能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主要措施
一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产业、信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新型化工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年内不再申报、备案高耗能项目和产能过剩行业扩产项目,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新建、改(扩)建的“两高”项目今年年内不准试产、投产。加大重点用能产业的节能技改力度,对现有城市供热实施集中供热改造。对固原市区及县城供热管网逐步实施节能改造,积极推广使用节能产品,进一步降低生活能耗比重,为推进循环经济创造条件。
二是强化目标责任管理。继续对各县(区)、各产业和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节能目标责任制管理。定期召开节能降耗预警调控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通报节能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部署重点工作,按月公布各县(区)GDP能耗和重点耗能企业能耗情况,定期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落实节能措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有效落实各项措施。
三是加强节能评估审查。加快实施《固原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把“能评”作为项目审批前置条件之一。市工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年综合能耗在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把好项目用能评估审查关。
四是加大节能技改力度。加快推进重点节能工程,在冶金、建材、化工和电力等高耗能行业推广高效节能产品,开发节能新技术,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积极申报项目,争取国家节能技改资金支持,加大节能减排资金投入。积极协调金融部门,增加对节能减排项目的信贷支持。对单位能耗产出率高的行业继续实施优惠政策,巩固应对金融危机的成果。
五是加强公共领域节能。大力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加强建筑、公共交通节能管理,淘汰高能耗灯具和办公设施,调节空调、电梯等设施运行,控制和压缩公务车辆规模,降低公务车辆油耗。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开展“绿色照明”行动和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对重点用能部位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降低公共机构和公共设施的能耗水平。
六是继续加强节能宣传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载体,普及宣传节能知识,增强公民节能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促进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同时,组织召开全市各县(区)节能主管部门、能源统计部门重点用能企业负责人和业务主管人员的能源管理指标分析和业务培训会议,进一步强化全市能源消耗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