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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成品油批发经营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成品油批发经营管理的通知


各成品油批发企业(专项用户):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加油站和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近期,我委将会同市公安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安全监管局联合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非法销售、运输、储存成品油等违法活动,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根据以上规定,各成品油批发企业(专项用户)要加强成品油批发经营管理,规范销售行为。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九条规定,成品油专项用户的专项用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量、用项及供应范围使用,不得对系统外销售;成品油零售企业应当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成品油批发企业不得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的成品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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