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社会环境。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充分考虑老年人需求,加强街道、社区“老年人生活圈”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环境。建立和完善老年人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在分配保障性住房时优先保障住房困难老年人的基本住房需求。全面推进涉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开辟老年人运动健身场所。加快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突出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环境的无障碍改造,推行无障碍进社区、进家庭。加快对现有的居住小区、园林绿地、道路、建筑物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设施无障碍改造步伐,方便老年人出行和参与社会生活。有条件的镇要积极推行无障碍设施建设。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
(四)老龄产业。
为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加快发展围绕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服务、医疗康复、金融保险、生产制造、产品流通、科研教学、护理培训、红色文化旅游、经营管理等老龄服务产业。加快体制创新,逐步建立老龄产业发展机制。研究建立扶持老龄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老龄产业,促进老龄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积极扶持相关企业开发生产老年用品和服务产品,重视老年康复辅具、电子呼救等老年特需产品的研究开发,积极拓展适合我省老年人的金融、理财、保险等服务项目,大力推动民办老年服务产业的发展,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种类的服务产品。逐步建立老年用品和老年服务产品的质量、规格和标准体系,力争培养一批生产老年用品和提供老年服务产品的企业。引导老年人合理消费,培育壮大老年用品和服务消费市场。培育行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信息服务和行业自律与监管。
(五)老年文化教育。
1.发展老年教育。认真贯彻实施《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发展老年教育。以老年社会组织为纽带,建设以老年大学为骨干、社区教育机构为依托、远程网络教育为重要形式的老年教育体系。建立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学习条件。采取有效措施,整合、优化老年教育资源,抓好各级老年大学(学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推动老年教育健康发展。加强基层老年大学(学校)建设和管理,发展基层老年教育。“十二五”期末,全省各县(市、区)要建成具有一定规模、较为规范的老年大学,乡镇(街道)、村(居)普遍建有老年学校。
2.加强老年文体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基层文化室、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室)的经费投入,完成全省县级图书馆、文化馆维修改造项目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积极组织老年文艺会演、老年才艺展示、老年书画摄影展等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
全民健身条例》,重视发展老年体育事业,研究和推广适合老年人身体特点的健身项目和方法,建立和规范老年文化与体育组织。充分利用城市公园和风景名胜区资源,为老年人体育健身、休闲游赏提供服务。鼓励和支持为老年人提供公共文化产品。认真推进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免费开放工作,使老年人享受更多的文化发展成果。全省经常参加健身的老年人达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