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昆明市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昆明市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昆政发〔2011〕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2010年,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两基”工作(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顺利通过了国家教育督导团检查验收。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高水平、高质量巩固“两基”成果,推进我市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对“两基”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的39个先进单位和15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立足新起点,再创新业绩,为我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昆明市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附件:
  昆明市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39个)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昆明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昆明市教育局
  昆明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昆明市公安局
  昆明市监察局
  昆明市民政局
  昆明市司法局
  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
  昆明市卫生局
  昆明市审计局
  昆明市地方税务局
  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昆明市统计局
  昆明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共青团昆明市委
  昆明市妇女联合会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昆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盘龙区人民政府
  官渡区人民政府
  西山区人民政府
  东川区人民政府
  呈贡县人民政府
  富民县人民政府
  宜良县人民政府
  嵩明县人民政府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