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委(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国庆将至,为贯彻落实9月27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现就认真抓好国庆节期间和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治”的方针,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针对节日长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立足超前防范,认真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部署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今年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前三季度实现了零死亡,但目前即将进入冬季施工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结合当前形势和行业实际,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工作安排,抓好国庆节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明确责任。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各级建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全面加强本辖区内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二是强化措施。要强化国庆节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要加强值守,必须坚守岗位,遇到恶劣天气要停止施工,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严禁盲目赶抢工期,坚决杜绝事故发生。同时,总包单位要管理好分包劳务队伍,做好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爆、防中毒工作。各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在建项目工地的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三是突出重点。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深入开展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起重机械、脚手架体的稳固性,高架支模、深基坑工程履行专家论证方案情况,施工用电、边坡支护和“三宝”、“四口”防护是否到位等。要认真查找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必须停工,不消除隐患,不得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