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在水体污染较严重的江河流域、平原河网和重点水环境功能区,积极建设水环境生态治理和修复工程,实施杭嘉湖、萧绍宁、温黄、温瑞等平原地区生态河道整治,开展甬江、鳌江等重点河流廊道生态修复试点。加快修复湖库生态系统,继续对城市内河、农村河沟池塘开展清淤、疏浚、清障、保洁、生态护岸等综合治理,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深入推进小流域、坡耕地及林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废弃矿山特别是露天开采矿山边坡整治和复垦、复绿及景观修复工作。
加强沿海滩涂、重点港湾和重点海域生态修复,启动海岛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按照保护优先、开发有序的原则,加大水、土地、矿产、森林、海洋等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监管力度,有效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合理进行上下游、地表地下水调配,有效保护水资源。优化用地空间布局,严格保护耕地和生态用地,合理开发低丘缓坡,提高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加快矿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减少矿山数量,促进规模化开采、集约化经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大力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加强中幼林抚育、低效林改造、林相改造,提高林分质量。统筹滩涂开发和湿地保护,控制滩涂开发强度,确保滩涂面积动态平衡。
4.开展各类生态创建。
深入推进生态示范、环保模范城市和绿色系列等三大系列创建活动,强化创建管理,完善退出机制,注重创建实效。扎实推进杭州、安吉、湖州、临安等地国家和省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继续推进生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切实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状况。以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为载体,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加快创建绿色机关,深化绿色企业(环境友好型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医院、绿色饭店、绿色家庭等“绿色细胞”建设。加强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拓展环境宣传教育场所和公众参与平台。到2015年,力争70%的县(市、区)达到省级生态县建设标准,50%以上的城市创建成为省级以上环保模范城市。
(五)注重环保能力建设,完善环境安全保障体系。
1.完善环境监测监控体系。
加强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全面推进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和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推广建设水质安全在线生物预警系统,加快形成全天候实时监控的水环境质量监控体系。加快实施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工程,全面建成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积极开展PM2.5、臭氧、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监测,扎实推进空气环境质量评价。完善土壤常规监测体系,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开展敏感生态系统区生态监测。加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定期公布农村环境状况。健全海洋环境监测评价体系与赤潮预警体系,对生态敏感海域实施实时监控。继续实施大型湖泊藻类发生状况遥感监控,逐步形成遥感监测与地面监测相结合的立体监测预警体系。
加强污染源监控体系建设。继续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加快建立省市县三级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加强对自动监控系统及仪器设备的运维巡检和更新改造,充分发挥设施效用。加强各级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加快建立省市县三级应急预警监测联动机制。着力拓展监测因子,重点加强对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监测监控。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监控系统建设。
加强核与辐射监测体系建设。建立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在线监控与预警网络,建设近海水域环境放射性监测实验室,完善全省辐射环境监测网。加强对核电基地、核电厂流出物的监督监测,优化秦山核电基地外围辐射环境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建成三门核电厂外围环境辐射连续监测和流出物监督监测系统。
2.完善环境执法与应急体系。
加强环境执法监察能力建设。以基层环境监察机构现场执法和机动能力为重点,加快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研究建立环境现场执法技术指导规范,进一步明确执法标准、要求和程序,提高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到2015年,全省环境监察机构全部通过国家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验收,其中省级环境监察机构和50%以上的市级环境监察机构达到一级标准,50%以上的县级环境监察机构达到二级标准。
加强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全面开展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加强重点风险源、重要和敏感区域环境监管,建立全防全控防范体系。健全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和恢复评估机制,加强应急仪器设备、物资储备和信息传输系统建设。积极开展省市县和多部门联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制订完善分区分行业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和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研究建立灰霾天气、饮用水源保障、危险品泄漏、藻类暴发专项应急处置体系。探索建立环境损害评估和承保理赔机制,加快环境损害赔偿立法进程。加强核与辐射应急能力建设,强化核应急指挥系统功能。到2015年,全省形成较为完善的环境应急预防预警监控网络和指挥信息调度平台。
加强环境信访工作。拓展环境信访举报和响应途径,完善省市县三级联网的信访处理信息系统,建立突出环境信访问题预警平台。加大环境信访调处力度,深化环境污染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工作,减少越级信访和重复信访。完善环境信访工作督查机制,加大对重点敏感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完善信访公众参与机制,加大信访处理过程公开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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