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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苏政发〔2011〕14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提升我省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紧密结合江苏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统一加快发展现代种业的思想认识
  (一)现代种业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江苏是农业大省,也是种业大省。近年来,我省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扶持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种业科技创新、品种选育、良种供应能力不断增强,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目前我省现代种业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商业化的种业科研体制机制尚未建立,育、繁、推脱节问题仍然存在,育种方法、技术和模式较为落后,创新能力不强;种业企业规模小、研发能力弱,育种资源和人才不足,竞争力不强;供种保障政策不健全,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抗灾能力较低;种子市场监管技术和手段落后,监管不到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时有发生。当前,随着生物技术迅猛发展和种业产业市场竞争加剧,我省种业发展既面临难得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只有加快发展现代种业,不断提升种业科技创新水平,做强做大种业企业,切实增强种业产业核心竞争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抢占先机。
  (二)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现代种业的重要意义。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对于提升农业核心竞争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农业是基础;提升农业效益,种业要先行。江苏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紧缺,只有充分发挥农业科研和种质资源优势,大力培育和推广优良品种,才能不断提高单产、改善品质,挖掘农业增收潜力,确保粮油、蔬菜园艺、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稳定供给,并有效抵御国内外种业冲击,增强市场竞争力。在新的发展阶段,发展现代种业是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二、加快发展现代种业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三)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种业科技进步和体制机制创新,强化种业市场监管,组织实施现代种业强省攻坚计划,全面提升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加快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新型现代种业体系,努力培育一批有较大影响力的新品种,做强做大种业企业,发展壮大种业产业,实现种业大省向种业强省的跨越。
  (四)基本原则。第一,坚持自主创新。加强种业科技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国内外合作,引进优良种质资源和先进技术,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种业科研成果,提高种业核心竞争力。第二,坚持企业主体地位。引导支持种业企业发展“育繁推一体化”,实施兼并重组、科技创新和市场开拓,建立健全现代种业企业制度,充分发挥种业企业在商业化育种、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方面的主导作用。第三,坚持产学研结合。鼓励支持种业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农技推广部门密切协作,引导种质资源、科研人才等要素向种业企业流动,逐步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资本为纽带的现代种业科技创新模式。第四,坚持扶优扶强。加强政策扶持,加大对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育种能力较强、市场占有率较高、经营规模较大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增强其科技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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