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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安徽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十二)残疾人组织和工作队伍建设。

  1.完善各级残联机构设置,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员编制。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协助政府做好有关法规、政策、规划的制定和行业管理工作。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和服务工作。

  2.进一步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组织,实现城乡基层残疾人组织全覆盖。加大基层残疾人组织的工作经费投入。着力培育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改善工作条件,妥善解决好待遇问题。

  3.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和内容。社区建设协调领导机构要吸收同级残联为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残疾人协会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整合社区资源开展残疾人康复、社保经办、就业服务、日间照料、文化体育、法律服务、无障碍等工作。

  4.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作用。县级以上残联全部建立残疾人专门协会,省、市残联建立残疾人专门协会活动场所,进一步加强专门协会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残疾人社会组织的联系、指导和支持。

  5.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加大残联干部队伍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选好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省残联配备盲人、聋人专职理事,逐步配备智力、精神残疾人亲属理事。设区市残联理事会中,有3个以上职数的,要配备1名残疾人理事长或副理事长;有2个职数的,要争取配备1名残疾人领导干部。县级残联至少配备1名残疾人干部。条件具备的残联理事长可推荐为同级人大或政协常委候选人。建立完善残疾人人才库。

  6.制定并实施《安徽省残疾人事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加快培养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等专业人才队伍。深入开展残疾人工作者“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大市、县、乡镇(街道)残联干部培训力度。进一步发挥各级残联代表大会代表的作用。建立完善人才保障和激励机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为残疾人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倾斜政策。

  7.将志愿助残工作纳入我省志愿服务总体规划,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建立健全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对接、评价激励、权益维护等机制,促进志愿助残专业化、常态化和长效化。全省助残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30万。

  8.大力弘扬自强不息精神,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广泛开展自强活动,培育、发现自强典型。开展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扶残助残爱心城市”评选活动。积极做好全省自强模范、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和扶残助残先进集体与个人、残疾人之家的表彰工作。

  (十三)信息化、科技和基础设施建设。

  1.扎实做好全省残疾人基本信息的年度采集和数据库的动态管理工作。建设残疾人口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实现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为残疾人享有社会保障和服务提供身份认证和基础信息,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客观真实的基础数据。建设全省统一的残疾人服务网,加强省残联和地方残联网站无障碍建设,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成立各级残联信息中心,加强信息化队伍建设和基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2.推动残疾人事业领域的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实施“科技助残行动计划”。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平台研发及应用示范等研究。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研究残疾鉴定、康复、特殊教育、职业技能鉴定、辅助器具等领域的标准和技术。培育一批以科技为先导的为残疾人服务的产业品牌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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